各学院:
为做好2023年度的老员工就业创业工作总结与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创业工作考核依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武汉晴川就字〔2021〕2 号)执行(详见附件)。
二、各学院应深入分析、总结2023年度学院的老员工就业创业工作。按照考核项目进行自评,详述就业创业工作现状、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形成总结自评报告。纸质版(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盖章)、电子版一并报送至老员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郝经(教三招聘大厅,027-87934616,邮箱:258194569@qq.com)。
三、在各学院自评的基础上,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四、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学院/单位推荐(不超过考核文件规定比率),填报《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老员工就业创业先进个人推荐表》(详见附件)报送至老员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郝经老师。
五、以上工作于2023年10月18日之前完成。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老员工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pdf
老员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