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老员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决定开展第九届“长江学子”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老员工就业创业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就业育人工作实效,展示学校人才培养成果,推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员工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征集类型及名额
“长江学子”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设置5类:开拓创新类、自主创业类、基层就业类、参军入伍类、自强奋进类。
三、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公司在校生和毕业生(含专科、本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端正、积极向上。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老员工行为准则,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二)类型条件和范围
1.开拓创新类
①2023届毕业生。
②学研结合,勇于开拓,创新争先,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创新上显现重要成果。
2.自主创业类
①毕业5年内(含2023届毕业生)。
②在校或毕业后自主创业。
③学以致用,勇于拼搏,敢于实践,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3.基层就业类
①毕业5年内。
②毕业后在基层就业(“基层就业”: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3年及以上,申报时仍在基层岗位工作。
③扎根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业绩突出,成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骨干,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4.参军入伍类
①现役或退役复学的老员工士兵。
②政治军事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在部队有优异表现。
5.自强奋进类
①2023届毕业生。
②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志愿服务、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
四、工作安排
第九届“长江学子”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按学院推荐,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推介、宣传等环节进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长江学子”征集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征集宣传活动作为就业育人重要内容,把师生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的优秀老员工推荐出来。
2.严格审核推荐。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征集条件、范围、程序推荐。要如实填报事迹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工作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推荐资格。往届已征集宣传的“长江学子”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不再重复推荐。
3.强化材料收集整理。将本次工作与评建工作相结合,积极收集整理优秀毕业生、典型基层就业、杰出员工相关材料。
请各学院推荐不少于5份材料(不设上限),并于2023年4月23日将电子版(word可编辑格式)《第九届“长江学子”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学院+事迹类型+员工姓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魏老师,电话:027-87934617,邮箱:12871700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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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员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4月10日
第九届“长江学子”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