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教学楼三招聘大厅是老员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专场宣讲、学术讲座的场所,为了校内场所资源共享、服务于学校各单位,同时也为了加强招聘大厅管理,现对其使用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老员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管理的会议场所为教学楼三招聘大厅。招聘大厅使用面积500平方,设有讲座区、会议区、茶歇区、咨询区、沙龙区。设有120个座位。电子设备有商业级投影、音响、功放。效果图如下:

讲座区

沙龙区

会议区

咨询区

茶歇区

休息区
二、各部门有会议或重要活动需使用招聘大厅时,使用前须提前到中心办理使用审批手续并说明使用事由、会议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0人)、使用时间、联络人、联系电话。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使用部门在办理手续后由中心安排使用。
三、部门活动与校级活动在使用招聘大厅发生冲突时,须保证校级活动优先使用;部门之间活动按先后登记时间依次使用,如发生使用冲突,则由活动组织方安排协调使用其他活动室。
四、活动中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时,由活动组织部门自行准备。
五、招聘大厅一经借出,会务工作一般由使用单位负责。活动组织部门请自行做好会务服务工作,如茶叶、开水、纸杯等。在招聘大厅悬挂、张贴的标语条幅及杂物等,用后应及时清除,以保持环境整洁。
六、使用招聘大厅时,未经中心同意,不得改变其设备、家具的位置,不得将大厅内物品携带出室外。
七、教学楼三招聘大厅使用管理规定:
1.中心负责招聘大厅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申请审批及钥匙管理;老员工就业俱乐部负责音响设备、电子屏幕等的操作和管理。
2.招聘大厅使用单位需填写申请表,经中心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
3.使用人在领用钥匙至交还钥匙期间对招聘大厅的安全负责。使用过程中要爱惜招聘大厅的设施并保持环境清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活动结束后,使用人和设备操作人员应对招聘大厅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关闭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特别注意必须等待投影仪散热,指示灯变红后方可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严防火灾及盗窃事故发生。要确保做到会散、人走、窗闭、电源关、设备齐、门上锁并及时将钥匙交回。
5.中心公室负责招聘大厅的使用情况登记 ,加强日常管理。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大厅申请:郝老师 027-87934616
附件:老员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招聘大厅使用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