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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员工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纪律补充条款公示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12-16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浏览次数]:

各孵化基地项目:

为了做好2021年老员工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团队管理纪律管理强化与考核强化管理工作,推动老员工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并贯彻落实《基地管理细则》考核相关规定及第三章与第四章,特颁布《老员工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纪律补充条款公示》,请孵化基地各入驻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全员知晓并学习,本中心将在2020年《老员工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细则培训及考试通知》对相关内容做详细解释与培训流程。

具体《老员工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纪律补充条款公示》内容如下:

一、第三章第八条新增:

7. 创业团队在老员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以签订《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老员工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协议书》日期为始3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间不予提供工作室场地证明,如有特殊情况提出申请由中心审核是否可特事特办并进行全员公示。试用期间如有三次或以上警告,中心将责令项目退出并公示其试用不合格。

二、第四章第十三条新增:

7.创业团队如需在学校公共场合举办创业活动等宣传事宜,需要向老员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宣传内容提前交予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得到老员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和后勤保卫处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8.创业团队及校内其他人员如需邀请或接待校外人员到孵化基地参观,必须经过正式申请流程提前申请并报备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事由,详情请见老员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网站公示《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创业孵化基地疫情管理制度》。

三、第四章第十七条新增:

7.入驻团队每周5次工作室值班或项目孵化活动检查中如有2次或以上为缺勤,累计3周或以上记录为缺勤,中心将责令退出项目孵化。

日常纪律检查中如有三次记录为违纪情况则警告处分一次,警告处分三次或以上中心将责令退出项目孵化。

四、第四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分别新增:

日常场地、卫生、安全检查中如有三次记录为违纪情况则警告处分一次。

请孵化基地项目团队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如有以上行为的警告处分纳入各团队年终考核成绩导致的不良影响由团队自行负责。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老员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指导老师杨雪风,联系电话:159729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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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员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0-12-16